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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省地方标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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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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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局起草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7月23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将修改意见建议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38号港口大厦。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513-59000671
电子邮箱:zfjd.yjj@nantong.gov.cn
附件:1.
2.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背景意义:长期以来,广大应急管理干部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重要职责,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计个人安危,冲锋在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机械铸造、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场所时面临物理、化学、生物等诸多外界风险因素,同时也可能给生产经营场所带去一定的风险,所以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防护尤为重要。
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一切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因素,从不同层面加大工作力度,这是安全生产方针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的基本要求。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其他各行业领域上也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的制定也有利于形成执法人员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检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同时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的规范性防护有利于调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此外,执法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后也能有效降低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概率,从而减少工伤赔付等财政费用支出。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第1章规定了文件的适用范围;第2章提供了规范性引用的文件;第3章对文件中涉及术语给出了定义;第4章明确了服装及装备种类;第5章规定了防护要求;第6章明确了管理要求。附录a列举了个体防护装备的样式,附录b列举了常见的特殊执法环境,附录c列举了常见危害因素的个体防护装备型号选择。